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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北侧、虹岭路西侧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公示

 

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位于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北侧、虹岭路西侧91370.78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分成三个地块,其中A区4425.01平方米,B区29909.34平方米,C区57036.4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依据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该宗土地动工时限为1年,必须在2015年2月18日之前开工,开发建设时限为3年,应于2018年2月18日前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完成项目建设。

经实地调查,该宗地目前仍属空地,即超过限期开发要求的日期至今一直未动工建设。鉴于上述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16年9月28日发出闲置土地认定书,认定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北侧、虹岭路西侧91370.78平方米土地为闲置土地。根据调查核实,该宗土地由于修建性详细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未通过有关部门核批造成项目动工开发延迟,我局将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公示。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2016年9月29日

关于佛山鸿翔、海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