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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20156月,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11月,各区全部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发证平台建设(过渡期)和业务流程再造。在不动产登记系统测试完毕后,从20151225日起,三水区开始统一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接下来,佛山市禅城区、高明区、南海区将陆续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对市民的影响一是减少办证环节,可以让当事人少跑路,减轻当事人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二是可以更好地理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

问:在哪种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问:和广深、顺德不同,佛山原来的情况是房产、土地分开,请问在人员调配、流程再造、系统建设等方面,做了什么工作?有什么难点?